关于征求对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修改意见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、全校师生: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已于2017年2月4日颁布,将于2017年9月1日施行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重庆市教委《关于积极主动推进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,在初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。
现面向校内各单位、全校师生征求对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的修改意见。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邮箱:475116752@qq.com。
联系人及电话:龙 阳(教务处) 023-42460159
段华琼(学生处) 023-42461030
特此通知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
2017年5月22日